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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星期五

〈課程與活動〉2025/3/23、3/30、4/13、4/20 (日) 績效考核與管理運用訓練班【台北/產投補助】

 🗣產投課程開放報名:

台北班【績效考核與管理運用訓練班 (代碼162848)】補助名額有限~動作快!⭐️歡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本次課程精華重點:

🍿 績效管理基礎:MBOKPIOKR 的比較與應用

🍿 績效考核設計:如何設定有效指標,避免「考而不核」

🍿 管理者必修:如何溝通績效評估,激勵團隊成長

🍿 實務案例剖析:企業成功導入績效管理的關鍵要素

 

🚀日期:3/233/304/134/20(週日)09:30~16:30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1段272(台灣文創中心長安館)

🚀費用:4,440元(政府補助80%100%

🚀講師:王琳 老師

👉報名入口: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2848&plantype=1









2025年2月13日 星期四

〈分享新聞〉有關因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受影響勞工之權益事項,因於該場域作業的員工類型較多,勞動部有以下說明

 

有關因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受影響勞工之權益事項,因於該場域作業的員工類型較多,勞動部有以下說明:
一、 若為新光三越自行僱用之員工:
 (一)勞動部職安署已派勞動檢查員進行瞭解,若確定要求停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6條規定,勞工因而停工之期間,工資照給,不得要求勞工請假。
 (二)如新光三越要求勞工進行善後,亦應依約給付工資,如有加班情事,並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並須注意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
二、若為工作地點在新光三越,但雇主非新光三越之員工(如專櫃人員、美食街、清潔、保全…等員工):
因受停業影響而無法在原地點繼續工作,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他適當工作,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有關調動工作的原則。
例如,調動後的工作要是該勞工所能勝任、不能對勞動條件有不利變更、雇主不能擅自扣薪、地點過遠應提供必要協助等;亦不得要求勞工自己請假。
三、如果雇主有處理不當衍生勞資爭議,勞工除可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外,亦可就近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將盡速協處。
四、如為因工作受傷等職災勞工,勞動部已在全國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3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也在全國22個縣市聘僱70名職災專業服務人員,全力協助職災勞工受傷後,就近接受職業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服務,經專業及個案化的服務重返職場。


勞動部:

2025年2月10日 星期一

〈課程與活動〉本協會2025年上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表


《本協會114年上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
政府補助名額有限,依身份別補助學費80%~100%,有興趣的朋友記得要先登記起來,等系統一開放報名就要以手刀速度上線申請!以免搶不到補助名額喔~🕑

⭐台北班:
(1) 課程代碼162848:績效考核與管理運用訓練班/王琳老師
*3/23 & 3/30 & 4/13 & 4/20 (週日)-24小時
*報名連結: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2848&plantype=1

(2) 課程代碼162834:企業人資必備勞動法應用班/張妏甄老師+張凱華老
*05/17 & 05/24 & 06/07 (週六)-18小時
*報名連結: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2834&plantype=1


⭐桃園班:
(1) 課程代碼162058:ESG下的人力資源實務應用訓練班/張妏甄老師
*04/19 & 04/26 & 05/03 (週六)-18小時
*報名連結: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2058&plantype=1


💻「台灣就業通」系統開放報名時間皆為各班開課日的前一個月
📌不符合補助資格者可報名自費生名額,可開立公司抬頭的三聯式發票,有名額也有限制,請直接與協會聯絡報名事宜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更進一步的資料、簡章,請與本協會聯絡(02)2393-2769分機21 王先生



2025年2月4日 星期二

〈分享新聞〉北市勞資爭議常見三大類型 勞動局提醒雇主減少爭議小撇步

 

  農曆春節假期已結束,勞工朋友陸續收心返回工作崗位囉!北市勞動局提醒,春節假期前後多有工資、資遣費等爭議發生,請勞資雙方應本於誠信妥為協商處理,共創勞資和諧!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全國勞資爭議平均每年約2.5萬件,臺北市113年度處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共4,506件,其中以「工資」類型爭議(含加班費)占最多數計1,483件,「資遣費」爭議計962件次之,「契約」爭議為第三計480件。


如何減少上述勞資爭議呢?呼籲勞資雙方這樣做:


一、勞務的對價均屬工資,應核實計算工資給付勞工,且不得任意扣發工資。


二、勞工如確有加班情事,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不可片面要求只能補休。勞工如果主動加班,雇主或主管沒有當場反對者,仍應給付加班費。工作時間應確實記錄至分鐘,如果沒有經過勞工同意以半小時或是1小時為加班單位,加班費應核實計算到分鐘。


三、如勞工為非自願離職,除依法提前通知勞工外,雇主應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以及服務證明書。 勞動局提醒民眾,如遇有勞資爭議,可透過「勞動即時通」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立,雙方還可共同申請交付仲裁,亦可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申請仲裁,程序便利又兼顧專業,還能節省勞力、時間及費用。



【資料來源:2025-2-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98B457D83590D7F&sms=72544237BBE4C5F6&s=231D0CFE15D070BA



2025年2月3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春節連假後開工開機作業 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檢查及宣導措施


春節連假即將結束,各行各業也陸續恢復營運,尤其廠場及營造工地等也會重新開機運轉與開工施作,為避免開工作業不慎引發災害致事業單位之財產損失及勞工傷亡,勞動部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作業前安全檢查及相關應變措施,並以工作人員的安全為先,避免發生職業災害。
   

職安署指出,年前,不幸發生多起重大職災事故,殷鑑不遠,也令人不捨,特別提醒事業單位要謹慎面對開工後作業的風險。連假期間多數廠場及工地等多已停止機械運轉及停工休息,年假後於重新開工運作時,因長假後人員心態易鬆懈,警覺性降低,設備及環境亦可能有變動,相對會產生較高的作業風險。因此,年後開工,應注意下列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認作業安全:開工作業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認作業環境是否仍屬安全,尤其工廠製程中殘留之有害氣體及可燃性氣體的滯留、蓄積,如處理不當,即可能會在開工時造成火災、爆炸及中毒等災害。另,在營造工地因年節而停工多日,對於施工架、開口等易發生墜落處所,應確實檢查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措施之完整性;對電動機具、臨時用電設備等,應確認防止感電措施之有效性。

二、確認機械及設備安全設施之性能正常:對重新運轉之機械設備,可能發生火災、爆炸、感電、被捲夾等災害,應確實實施自動檢查,並確認機械及設備安全設施之性能是否正常,例如化學設備之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及自動警報裝置、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衝剪機械之安全裝置及其他有關安全裝置之性能等。

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對於開機作業程序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操作,確認再確認,以避免一時疏忽,而發生災害。

四、加強連繫協調:加強勞工勤前教育,並注意部門、承攬商及勞工彼此間的垂直及橫向連繫,務必遵照安全作業標準啟動開工作業。

五、確實使用防護具:從事高空作業、局限空間、檢查修理活線或活線接近作業時,應使勞工確實戴用個人防護具。

職安署強調,雇主應實施事前風險評估強化相關安全衛生措施,落實安全管理,平安順利的啟動開工,迎接新年新局。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19/183487/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