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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星期三

〈分享政府資訊〉強化企業托育補助新制5月1日上路,擴大支持企業打造友善托育職場環境

 資料來源:115/3/4 勞動部 勞動福祉退休司

為支持「雙就業、雙照顧」,鼓勵企業持續投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之建置,勞動部今(4日)提出「企托333 政府來幫忙」企業托育補助新制,透過「三鬆綁」、「三加碼」及「三新增」等對策,預計投入1億4,240萬元,擴大補助企業辦理托育設施及措施,讓員工可以兼顧工作與家庭,企業留住優秀人才,預計於今(115)年5月1日上路。

勞動部洪申翰部長表示,台灣正面臨少子女化及超高齡的挑戰,每位勞工都是台灣經濟發展的珍貴勞動力,也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為了讓勞工在工作與家庭兩頭不再只能二選一,勞動部除了自今年起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方案」、「家庭照顧假可以按小時請」以及「加碼生育補助」外,也進一步思考,如何給予願意投入成本建置友善育兒職場及員工家庭照顧的企業更多的支持。經過幾次親自與企業面對面的座談,試著從解決企業辦理托育的困難著手,並以永續支持企業友善員工照顧的面向,提出強化企業托育補助新制,期待以員工需求、企業付出、政府支持的整合性政策,達到「雙就業、雙照顧」的目標,讓勞工可以「照顧不離職」。

洪申翰部長表示,勞工在育兒階段,確實非常需要企業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但政府不會把責任單方面交給企業承擔。只要企業願意為支持勞工育兒、打造友善職場跨出一步,政府就會提供積極且實質的協助,尤其對資源相對有限的小型企業,更會給予更多支持與輔導。部長強調,政策目標不僅是協助員工兼顧職涯與育兒,更希望讓友善育兒成為企業長期發展的重要優勢,成為招募人才、留住人才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的關鍵因素,形成企業與勞工雙贏的正向循環。

勞動部表示,為鼓勵企業建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結合專家及相關部會,提供免費入場輔導,不論企業規模,均提供托兒設施及措施經費補助,114年全年協助476家企業辦理員工托育服務,補助金額計3,634萬餘元,共計12,947名員工受益,均為開辦以來之最高。而歷年補助也發揮相當成效,已有企業設立托育設施後,善用留才攬才策略,甚至有員工二代、三代同堂在同一家企業工作,或者提供婦女二度就業機會,僱用退(離)職員工回到職場,繼續人生職涯發展。

勞動部指出,雖然企業托育補助不論在補助家數或金額均創新高,但在與企業座談會中,企業也反映出所面臨的困難,包括補助項目僵化、法規與行政待鬆綁,以及營運與實務困境等。在聆聽企業意見後,認為現行補助法規及做法仍有突破空間。因此,針對目前「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以及「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進行修正。


 「企托333 政府來幫忙」包括「三鬆綁」、「三加碼」、「三新增」:

✨  三鬆綁,降低補助門檻及年限限制

1.取消育兒補貼補助須以員工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之要件。

2.取消250人以上之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6年以上,不再補助限制。

3.放寬托兒設備3年補助1次規定,修正為每2年補助1次。


✨  三加碼,提高補助金額,讓企業運用更彈性

1.提高補助雇主提供每位員工育兒補貼之金額及比率,每人每年最高1萬元。

2.提高「托兒設施」、「托兒措施」補助上限,每年最高補助提高為100萬元。

3.提高員工子女臨時協助空間之臨時陪伴人員補助,每小時最高補助加碼至3百元。


✨  三新增,讓友善員工家庭照顧之企業永續經營

1.新增事業單位減免員工企托收托費用補助,以員工子女數計算,每人每年最高9千6百元。

2.新增托兒設施營運費補助,以員工子女數計算,每人每年最高6千元。

3.新增「托兒設施」、「托兒措施」之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

 

本日記者會同時邀請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李文傑行政副院長分享醫院附設托嬰中心之設置經驗。李副院長提到因醫院員工多處於育齡階段,有幼兒送托之需求,院方於瞭解員工需求後,經多方評估,規劃建置托嬰中心,除了滿足員工托育子女需求外,也大幅穩定醫護人力。托嬰中心籌備期間,醫院雖有遇到環境與設施設備規劃、設置法令等疑難雜症,但因有勞動部的專家學者諮詢輔導資源,從托嬰中心建照使用變更、空間規劃、衛生保健設備建置到遊樂設備挑選等,提供專業建議及協助,讓醫院順利於114年完成設置,並獲得勞動部補助,醫院因此留住優質的醫護人力。這次企托補助新制,勞動部積極傾聽企業意見,並就未來營運需要政府支持之處提出相對應的對策,對企業和員工都是正向的效益。

與會的中華民國商業總會王權宏常務監事對「企托333方案」有關育兒補貼補助不再以送托托兒服務機構為要件,以及取消設立年限限制表示樂觀支持。王權宏常務監事表示,由於其會員從事服務業者甚多,因從業人員工作屬性、員工分散各地、空間場地關係,育兒補貼措施是最能照顧員工的方式。這次的補助新制不但取消既有補助要件,同時也考慮到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給予不同補貼金額及比率並加碼托兒措施上限至100萬元,以及增加托育人事費補助,是貼近企業實際運作與員工需求的政策。另外,商總也提醒由於企托補助新制加碼幅度及內容不少,希望勞動部能多加宣導,協助企業申請,以落實政策美意。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林倬立副理事長表示,對中小型事業單位來說,有關企業托育,設置幼兒園或托嬰中心,大部分只能做到「簽約特約幼兒園提供優惠」,但這次的勞動部新方案是在原有的補助基礎上「鬆綁、加碼、新增」,其中一項「企業提供有12 歲以下子女員工育兒補貼,100人以下的企業,最高可補助七成,每人每年上限1 萬元」對有心進一步提升員工托育福利的中小企業而言,支持雙薪家庭兼顧工作與育兒,是一種友善員工措施,相信對企業攬才與留才有一定會有幫助,同時也可在「少子女化」缺工這個議題盡一份心力。

勞動部指出,為了讓新制順利上路,有關「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部分修正條文,自今(4)日開始預告,已公告於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並同步刊登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及「勞動法令查詢系統」,預告期間至3月11日。各界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均可於預告期間內向勞動部提供。相關新制的籌備、宣導作業已積極進行中。

此外,勞動部表示,醫護人員的友善職場環境向來是勞動部關注的重點之一,未來也會與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共組私立醫療院所企業托育輔導團,藉不同部會專業資源的整合,讓醫護人員安心工作。

最後,希望各界支持勞動部的「強化企托333政府來幫忙」新制,共同攜手打造更友善、安心之育兒職場環境。


2026年2月26日 星期四

〈分享政府資訊〉⭐228和平紀念日連假,出勤薪資算法照過來👀

根據勞基法規定,2月28日(星期六)和平紀念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和平紀念日」當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補假日若在前一個上班日2月27日(星期五),將形成3天連假。
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如補假當日有出勤,工資亦應加倍發給。
❓ 連假加班薪資如何計算
⭐ 2/27(五)國定假日(勞雇雙方若約定於2月27日補假)
  ➊ 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再加給1倍工資。
  ➋ 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 2/28(六)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加班費。
⭐ 3/1(日)例假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 以上適用於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
🔶 還有:勞工朋友、雇主朋友要注意!
👉 勞雇雙方可以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惟該協商因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   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
👉 事業單位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時,相關口頭詢問或書表製作時,建議使勞工   能夠充分表達意見為佳,減少後續爭議的可能。

2026年2月12日 星期四

〈本協會公告〉2026春節假期

 本協會2026年春節假期為:2/14(六)~2/22(日),


於2/23(日)正常上班為您服務。

祝福您新的一年

馬上順心,馬到成功
龍馬精神,活力滿滿
馬上幸福,財運與健康一路相伴!

社團法人職場健康發展協會 敬上



2026年2月6日 星期五

〈分享政府資訊〉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開跑囉!!!

👉只要是登記於臺北市的企業,將哺(集)乳室、托兒設施設置在本市,或發放給員工托兒津貼。

👉「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補助!」

📆即日起到2/28止,符合資格的企業,請記得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喔! 

🧑🏻‍💻補助資訊:https://tplabor.tw/la01JVNjv


2026年1月5日 星期一

〈課程與活動〉2026年1~12月線上讀書會【勞動基準法解釋令暨判決彙編】



2026年線上讀書會【勞動基準法解釋令暨判決彙編】

適合法令複習、有問題想得到答案的您~

📌時間:每雙月一次,於第2週的星期二  晚上8點~9點,遇國定假日順延一週。

📌教室:Google Meet 線上直播。

📌學費:單堂 200元(不含書)。 年繳優惠方案如下2擇1:
A.年繳優惠價 1,000元(贈本書1本)。
B.協會產投學員“獨享“已購買本書者: 需使用書中附贈的《1,000元抵用券》 +僅需再繳 200元 。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4FLv5wsBioYWUoaz5

 

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本協會公告〉2025耶誕節 暨 2026新年快樂

歲末將至,新春伊始,
感謝一路支持與陪伴的每一位 💖
願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心想事成,
幸福與溫暖常伴左右 ✨

🎄 耶誕快樂 🎊 新年吉祥!


 #職場健康發展協會 #耶誕節快樂 #新年快樂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分享政府資訊〉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立法院今(12/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其中新增6條文),是自102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感謝立法院委員及各界支持,本次修法是提升我國整體勞動環境之關鍵行動,主要核心在於「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法制化」,以因應近年來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以及社會各界關切職場霸凌防治等問題。

 勞動部說明,本次職安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為降低營繕工程職業災害,增列事業單位(工程業主)將其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使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

二、加強承攬安全管理:要求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實施風險評估並據以危害告知,並規範事業單位出租或出借工作場所、設備時,應事前完成危害告知。此外,亦擴大共同作業之防災管理,增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之進場管制,各級承攬人應比照原事業單位辦理防災事項及配合承攬管理義務,且工程業主將工程交付二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應指定其中一施工者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

三、完善職場霸凌防治:(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一)定明職場霸凌定義,及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申訴管道及規範,並予以公開揭示等不同防治措施。

(二)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之調查、處理機制與調查人員應遵守之利益迴避事項,並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定明雇主應將申訴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

(三)建立職場霸凌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之外部申訴、調查及處理等機制,定明勞工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之程序及期限;地方主管機關並得請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

四、提高處罰額度:為督促雇主積極預防職業災害,要求事業單位善盡職業安全衛生防災責任,適度提高刑事罰刑期與罰金及行政罰鍰額度,以發揮遏止不法,符合社會期待。

五、增訂違法雇主違反法條及罰鍰金額等公布事項: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之必要,並使社會大眾適時獲取相關資訊,針對違反本法規定者,公布事項增列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於發生職業災害者,並增加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是政府持續精進職業安全衛生制度,保障勞工權益之具體展現,勞動部已啟動相關附屬法規之訂定、修正作業,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俾從法制面到執行面,有效達成修法目的,建構更安全、健康及友善的職場環。 


#勞動部 #職業安全衛生




2025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分享政府資訊〉勞動部提醒:颱風天勞工以不出勤為原則


颱風來襲,勞動部提醒:颱風天勞工以不出勤為原則,如有出勤必要,雇主應全力預防通勤職災,且應提供通勤協助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訂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勞工應以不出勤為原則,如確需要勞工出勤,雇主應提供勞工通勤協助,如勞工依原定上、下班通勤方式(台鐵、捷運、公車等)有困難,而有搭乘計程車之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
勞動部補充說明,天災發生時,雇主非必要不應要求勞工上班,但如有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雇主不應讓勞工自行面對上下班途中強風豪雨、路樹傾倒或大型掉落物等危及生命安全情況,如上下班途中發生受傷災害,雇主要面對通勤職災相關法定義務。
勞動部強調,勞工在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依要點規定可不出勤,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但雇主因業務性質需要,經勞工同意而出勤時,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勞動部也要求雇主應事先在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明確讓勞工知悉雇主所提供通勤協助之內容。
勞動部將持續中央各部會合作,率先由國營事業與公立醫療院所等落實雇主天災通勤協助義務,並逐步輔導公部門勞務委外廠商負起天災通勤協助義務。勞動部提醒,公私部門若有需要承攬或派遣勞工搶修、輪班時,公私部門都要督促及要求所合作的派遣或承攬廠商,負起通勤協助的義務,以保障派遣與承攬勞工安全。且若天災已經嚴重到勞工依原定上、下班通勤方式有困難,廠商必須提供通勤協助,包含勞工有搭乘計程車的必要時,廠商應支付相關費用,不能讓承攬/派遣勞工自己承擔費用。
勞動部最後提醒,雇主在天然災害期間更應注意勞工安全,有關天然災害勞工通勤協助,可於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nodelist)【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下查詢。如尚有各項勞工權益問題,可就近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



〈課程與活動〉企業人資必備勞動法應用班【桃園/產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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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https://job.taiwanjob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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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上,懂法,才能讓管理更有力!這門課專為企業人資、主管、法務設計,結合法令+實務案例,讓你一次掌握「勞動契約、工時假別、資遣解僱、職安風險」等核心議題。


👩‍🏫師資陣容:

張妏甄 老師|銘傳大學法律碩士,專長勞動法令、人資管理

張凱華 老師|台北科技大學經管碩士,專長勞動法令、AC職能評鑑


📆課程時間:2025/12/6~12/20(每週六09:30–16:30,共18小時)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號4樓(桃園思考致富4F-D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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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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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資訊

📍地點: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7號2樓

📅 時間:2025/11/29+12/06+12/27+1/03 (六) 09:30–16:30

📘 總時數:24小時,共四堂實戰課,學員負擔:$936


👨‍🏫講師介紹|葉樹正 老師

🔹英國 University of Bradford MBA

🔹專長:企業管理、溝通表達、簡報技巧、客戶與門市管理

🔹豐富產業實務經驗+生動互動教學

🔹以案例討論、教練引導、實作演練為主軸


想帶出有行動力的團隊?從願景帶領💡、OKR管理📊、教練式溝通🗣一次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