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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 職場歧視隨疫情升溫 「受災勞工」提供免費心理諮詢

資料來源:【2020-04-28 聯合晚報】
職場歧視隨疫情升溫 「受災勞工」提供免費心理諮詢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所有人的生活,連居家隔離勞工不但無法上班,還可能成為被歧視對象。勞動部接獲不少因疫情產生的職場歧視,另外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也有勞工陳情,居家隔離期滿後,因為原本就有呼吸道感染問題,遭長官及同事排擠,出現職場適應困擾而求助。勞動部表示,相關問題若有求助心理諮商需要,可以安排免費心理諮詢,勞工不要害怕求助。

此外,很多職業病勞工因為疫情延緩治療或復健,導致病情加劇,勞動部表示,已經配合調整職業傷病治療與復健,例如不用到大醫院,改安排到鄰近醫院復健,或是改以網路、電話或LINE等遠端方式提供諮詢,也能收集完成職業暴露資料,勞工不用排斥診治職業傷病。

勞動部表示,自疫情以來接獲不少勞工求助電話,指出因為民眾恐懼疫情而出現職場歧視,例如聽說自己的家人在居家隔離,或可能接觸確診患者,就完全不敢接近,甚至要求遠離,不能進辦公室。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也曾有服務個案是居家隔離期滿勞工,因個人長期呼吸道疾病(例如黴漿菌重複感染),遭到職場主管或同僚排擠,產生心理壓力與職場適應困擾,尋求防治中心專業協助。

勞動部表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不斷宣導國人不要對確診病人,或是居家隔離民眾貼標籤,但是仍然會有少許狀況出現。勞動部原本就有補助勞工因為職場適應產生心理問題的心理諮商費用,若勞工求助,可轉介安排免費心理諮詢,一年補助六次。若勞工自行選定心理診所,也可以補助。

另外,民眾因防疫需要,非必要避免前往大型醫療院所,但對罹患職業傷病勞工,可能因疫情中斷後續診治,使病症加劇,反而延長復工時間,影響勞工權益。

勞動部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主持人、台大醫院朱柏青醫師表示,基於防疫需要,已經配合調整各防治中心服務模式,如果罹患職業傷病勞工有後續職能復健或配復工需求,防治中心會視個案狀況,協助安排至鄰近網絡醫院或職能復健機構接受服務。

另外,爲降低勞工進出醫院感染風險,改以網路、電話或LINE等遠端方式提供諮詢服務,收集完成職業暴露資料後,仍可爲疑似職業病勞工進行評估。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120952/4524394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課程與活動〉2020/6/9週二晚上【職安法保護勞工身心計畫撰寫要領】


近年來職場過勞、暴力及霸凌事件頻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需採取保護勞工身心健康的相關措施,並訂定預防計畫,其中過勞預防計畫、職場暴力預防計畫是與勞工身心健康最直接相關的計畫,如果未訂定計畫會被處315萬元的罰鍰,如果災害發生雇主的賠償責任也會加重,完善的預防措施能夠減少職場過勞及暴力事件的發生。
職安法的規定,對於中小企業的人資人員而言實是一大挑戰與負荷透過事先擬定相關計畫,對於處理此類問題至關重要!然而人資人員困惑多:何種事項應記載於計畫中?判斷是否已採取預防措施的標準為何?計畫所訂流程如何運作?無不令人困擾!
        本課程曾老師的功力可讓學員快速了解保護勞工身心健康措施計畫(過勞預防計畫、職場暴力預防計畫)的撰寫要領、重點之所在,並對人資人員的疑難問題解惑,歡迎報名參加!

  • 主題:職安法保護勞工身心計畫撰寫要領
  • 時間:2020/6/9(二)19:00~21:30 共2.5小時
  • 地點:台北市(寄發上課通知時告知)
  • 費用:原價1700元/人(含稅、講義),6/2前繳費可享早鳥優惠價1300元
  • 報名方式:請傳真報名表至(02)2393-3397,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唷!
  • 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936-707859



2020年4月27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 台中市勞工局:加強宣導落實職安訓練

資料來源:【2020-04-27 更生日報】
台中市勞工局:加強宣導落實職安訓練


台中市政府鑑於日前花蓮港發生移動式起重機卸煤作業發生伸臂斷裂意外,所幸無人傷亡。為此市府除加強宣導及落實職安訓練,勞工局長吳威志也呼籲,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前應落實自動檢查,遵守安全作業規範與程序執行作業,作業中如有未符安全條件的情況,應立即停止吊掛作業。

市府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移動式起重機進行吊掛作業前,應針對「過捲預防裝置」、「過負荷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控制裝置」及其他警報裝置的性能,實施每日作業前自動檢查;使用時,應注意不得超過負荷條件,並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的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

此外,作業前也應調查作業範圍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及運搬物重量,並針對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場所,採取地面舖設鐵板、墊料及使用外伸撐座等補強方法,防止移動式起重機翻倒。

市府勞工局長吳威志也提醒,對於從事危險性機械、設備作業操作人員,應接受教育訓練並取得操作人員資格,已取得資格者,應依規定接受在職教育訓練。雇主應事前評估現場作業環境,指定移動式起重機由符合資格人員操。作,並配置適當指揮人員,避免潛在危害。

吳局長也說,機具若自動檢查未確實,易造成意外事故,事業單位應於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屆滿前1個月,填具移動式起重機定期檢查申請書,向代行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查,降低起重吊掛作業風險。雇主及勞工朋友如需協助,可洽詢台中市勞動檢查處郭先生,04-22289111分機36803。   

(此篇新聞來源: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368116

2020年4月23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 台氯林園廠二氯乙烷外洩 1人昏迷

資料來源:【2020-04-23 自由時報】
台氯林園廠二氯乙烷外洩 1人昏迷


高雄市台氯林園廠昨天傍晚驚傳工安意外,廠方進行儲槽區二氯乙烷幫浦整修拆除作業過程中,管線內殘存氣體外洩,十名工人吸入二氯乙烷,送醫急救,多人住進加護病房觀察,其中最嚴重的是四十四歲李姓男子,昏迷指數約四分,二度灼傷,插管治療。

勞工局表示,昨天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已通知施工單位要求停工,並指派勞檢單位前往現場勘查,勘驗結果尚未出爐,勞工局清查發生工安事件的廠區,上次於一○六年間發生工安事故,曾因灌裝作業外洩,發生火警意外,所幸當時並沒有釀成傷亡。

幫浦整修 管線內殘存氣體外洩
高雄市消防局於昨天下午五點十分左右獲報,指林園工業區的台氯林園廠發生工安意外,調派林園、大林、中庄、鳳祥、高桂分隊共八車、二十人前往搶救,初步調查是廠方進行儲槽區二氯乙烷幫浦整修拆除作業過程中,管線內殘存氣體外洩。

10工人吸入二氯乙烷 身體不適
現場十名工人因吸入二氯乙烷,導致身體不適,分別由消防局及中油救護車送醫,多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最嚴重的是李姓男子,昏迷指數約四分,插管治療。

二氯乙烷主要用作氯乙烯製取過程的中間體,也用作溶劑,在室溫是無色的液體,但有毒性,也具潛在致癌性。
台氯公司生產製造氯乙烯單體,供應國內產製聚氯乙烯及其加工業所需原料,林園廠於一九九二年五月裝建完成。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67815

2020年4月17日 星期五

<分享職安新聞> 中市冷氣工人維修空調觸電昏迷 卡在天花板夾層搶救不治

資料來源:【2020-04-16 自由時報】
中市冷氣工人維修空調觸電昏迷 卡在天花板夾層搶救不治


台中市上午驚傳一起職災意外,1名冷氣工人在北屯區一棟大樓維修空調時,遭電擊昏迷卡在2樓天花板夾層內,消防局獲報趕往救援,先使用破壞器材破壞夾層,再將受困狹小空間的工人救出,但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到下午仍宣告不治,已通報警方及職災相關單位調查釐清事發原因並究責。

這起意外發生在今天上午10時49分,47歲的林姓冷氣工人,當時在北屯區太順路上一棟大樓進行社區空調維修,不慎觸電當場卡在2樓天花板夾層內,消防局獲報派遣東山、中山及大誠等分隊,出動救災(護)車共5輛、人員共20名前往救援。

消防人員先架梯到2樓天花板位置,發現空間狹窄不利救援,隨即使用破壞器材破壞夾層搶救,約半小時後雖救出林男脫困,並以吊掛方式將其送到1樓地面,但他已經沒了呼吸心跳,失去生命跡象,立即給予急救處置後再送醫救治,但一直搶救下午2時左右,仍不幸傷重宣告不治,讓家屬悲慟萬分。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5939

2020年4月16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 一中商圈工安意外 中市都發局勒令停工

資料來源:【2020-04-15 大成報】
一中商圈工安意外 中市都發局勒令停工

針對北區一中商圈工地14日發生工安意外,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表示,該案領有建造執照、由川立營造公司承造,為地上5層建築工地;舊有建物拆除時,施工工人遭鄰房圍牆倒塌壓住,消防局獲報後迅速將傷者送醫,仍不幸身亡。都發局經派員現勘,已依法勒令業者停工、裁罰1萬8000元,後續改善審核通過才准復工。

消防局說明,14日上午10時34分接獲工地工人受困通報,立刻出動救災救護車輛計9車35人,10時41分抵達現場,以油壓撐開器、氣動頂舉袋及圓鍬挖掘搶救後,13時04分將55歲傷者送醫,經緊急救治後仍不幸身亡。

都發局指出,施工單位須確實改善完成,並依「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規定提出安全防護計畫,報都發局核備後,才能准予復工;此外,該案違反職安法部分,將由中區職安中心依法規續處。都發局再次提醒,建築工地、施工場所及施工人員務必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減少工安意外。 

(此篇新聞來源:  http://n.yam.com/Article/20200415849727

2020年4月15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 疫情燒!部分企業怕風險 想暫停臨場醫護服務

資料來源:【2020-04-14 聯合報】
疫情燒!部分企業怕風險 想暫停臨場醫護服務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勞動部職安署指出,近來接獲一些企業憂慮臨場醫護人員恐帶來風險,但其實透過醫護專業建議,可加強企業防疫措施、強化勞工衛教觀念等,尤其疫情當頭,不少民眾防疫過頭,造成心理恐慌與壓力,場醫適度地協助評估、鑑別診斷與心理支持,更可以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造成的影響。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說,最近常接到企業詢問電話,表達疫情期間是否先停止臨場健康服務,避免高風險的醫療人員進入公司。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劉秋松解釋,防疫當頭,不少民眾過度心理恐慌,造成人與人之間隔閡,廠醫跟職護適時協助評估、鑑別診斷,或若有些勞工面臨居家隔離跟檢疫,也能給予衛教宣導跟心理支持,疫情蔓延的時候,臨場服務的醫護人員可扮演更多腳色,更能參與大企業防疫計畫的草擬跟執行。

張國明指出,今年起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就須雇用醫護人員,預估全台有4000多事業單位適用,根據截至昨天(13日)的統計,有396家中小企業向勞動部臨場健康服務補助、127家核定中,申請總經費約250萬元,其中100至199人的企業有368家、99人以下有28家。

張國明說,目前300人以上企業,已有9成多雇用醫護人員,200到299人部分近7成5,100到199人的企業,因為是今年才開始實施,目前以輔導為主,預計6、7月展開查核,最快明年開始限期改善,若不改則罰3到15萬。他強調,勞動部針對100到199人企業特約醫護人員,1年補助最高15萬元,設施設備補助最高30萬元。

職安署已在官網建置「COVID-19職場防護專區」,提供事業單位防疫指引、防疫計畫參考範本、宣導資料、常見問題及協助措施等資訊,事業單位或民眾可至官網參考。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4491769

2020年4月14日 星期二

<分享職安新聞> 新莊洗窗工15樓墜落住家2樓陽台 頭顱破裂當場死亡

資料來源:【2020-04-13 三立新聞網】
新莊洗窗工15樓墜落住家2樓陽台 頭顱破裂當場死亡

新北市一名49歲陳姓洗窗工人,今天下午4時許前往新莊區瓊林路一棟大樓進行洗窗作業時,疑似不慎失足,從15樓頂墜落該棟2樓住家陽台,頭顱受到重創,警、消獲報趕赴現場時,發現陳男已明顯死亡,後續確切事故原因及有無工安問題,仍待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陳男為清潔公司員工,今天下午4時許,前往新莊區瓊林路上一棟大樓15樓頂進行清潔作業,未料,疑因該處通道較為窄小,陳男爬上女兒牆嘗試要跨越通道時,卻不慎失足,當場從15樓墜落至2樓住家陽台,頭顱破裂當場死亡。
後續警、消獲報趕抵現場,隨即拉起封鎖線展開調查,將進一步釐清陳男墜落原因,而相關單位也將釐清有無工安問題。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24944

2020年4月10日 星期五

<分享職安新聞> 越南移工工安意外身亡 釐清勞安權責

資料來源:【2020-04-09 公視新聞網】
越南移工工安意外身亡 釐清勞安權責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一間工廠昨晚發生工安意外,一名20多歲越南籍男移工作業時,不慎捲入織布機不治身亡。勞動部今日也到現場來瞭解,要釐清業主的是否有疏失。

勞安人員正在勘檢工廠機器,瞭解工安事故發生的原因。嘉義縣的嘉太工業區,8日發生移工操作機械不慎捲入機器身亡的意外,業者依法通報相關單位之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也派人來勘察。
 
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簡任技正王先生說:「現場的話,我們就是已跟他(業者)停工,要他做改善,改善完了以後他有一個復工,我們會召開一個復工審查會,同意以後他才可以復工。」

這起意外發生在8日晚間7點多左右,一名20多歲越南籍的男性移工,被捲布機捲入,在消防人員搶救之下,仍然沒有生命跡象,嘉義縣社會局目前正配合仲介聯絡家屬,因為防疫情間交通的不方便,會先聯絡家屬再來提供協助。嘉義縣政府勞資關係科長林俊傑表示:「因為這是剛發生,目前就是要看檢察官相驗的結果,如果說沒有其它疑點的話也會尊重家屬的意思,看是說要先遺體冰存,還是說用火化的方式讓家屬帶回,這可能是比較後續一點,再跟家屬來做一個聯繫才有辦法來決定。」

職安署人員表示,調查會在1個月之後會提出完整的報告,到時再來評估業者的責任。嘉義縣社會局表示,到目前為止已經對在地的中小企業舉辦500多場的衛生安全宣導,未來會加強宣導,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73870

2020年4月9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藝高人膽大? 勞動部研究揪出營造業職災主因

資料來源:【2020-04-09 蘋果即時新聞】
藝高人膽大? 勞動部研究揪出營造業職災主因


為掌握勞工工作安全行為及認知狀況,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進行數次的營造業勞工行為安全改善實務研究,發現常見的營造業勞工不安全行為樣態,以個人安全防護具未穿戴不正確、不當作業動作及在作業中喝酒或未在規定處所吸菸等為主,且都受到勞工個人安全認知偏差,如投機冒險心態、追求作業效率等影響。
勞安所官員說,如有些營造業勞工進行攀高作業或在鷹架上行走時,並未穿戴安全護具或防護設施,「他們認為這是這行應該要具備的技能」,但這樣「藝高人膽大」的認知,只要發生一次職災,就可能導致生命損傷。

勞安所說,美國學者韓立奇(Heinrich)從保險業之職災理賠資料庫,得到有名的88:10:2 比例。也就是說,工安意外有88%的意外是不安全行為所造成,10%是不安全狀況所造成,2%是無法預防的因素所造成。

勞安所說,勞動部近年來特別加強工地檢查及輔導措施,現場安全設施及管理能力已有大幅改善,但營造業基層勞工多屬工程層層轉包下臨時性雇工,且四處流動,教育訓練困難,所以勞工對安全行為和安全的認知仍有提升的空間。

勞安所過去幾年已與許多營造工地及工會合作,運用所開發的營造業行為安全評估及改善技術,針對各類營造作業勞工進行系統性的安全觀察及安全指導,協助改善了營造業勞工不安全行為,並促進勞工的安全認知,已獲得很好的回響。

勞安所並編撰了「營造業勞工行為安全促進實務指引」及「營造業高處作業勞工安全認知改善實務手冊」,提供事業單位作為有效改善勞工不安全行為及提升安全認知的參考依據,目前已被很多事業單位採用,相關研究資料可至勞安所網站(https://www.ilosh.gov.tw )下載。

(此篇新聞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409/X2HXVSCEVALSYYHGPJA7VG7SCU/

2020年4月8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 民眾上銀行不戴口罩 全金聯:行員若因此染疫視為「職業災害」

資料來源:【2020-04-07 自由時報】
民眾上銀行不戴口罩 全金聯:行員若因此染疫視為「職業災害」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各金融機構紛紛強化防疫措施,但因為擔心客訴,無法拒絕堅持不戴口罩的民眾上門,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今日提醒,行員若因此染疫將視為「職業災害」,呼籲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要求民眾至金融機構洽辦業務應全面戴上口罩。

全金聯近日接獲勞工反映,不少民眾到金融機構洽辦事務,仍有不主動戴上口罩,也不保持社交距離的情形,不僅讓第一線臨櫃員工心生恐懼,銀行也擔心櫃台員近距離接觸未戴口罩的民眾,恐增加染疫風險,成為防疫破口。

事實上,包括兆豐銀行、中國信託等大型金融機構,都早在疫情爆發之初,就在分行大廳執行量體溫、要求民眾戴口罩等措施,星展銀行甚至訂出「社交距離」的排隊規定,不過,銀行業者私下坦承,客戶如果沒有發燒、執意不戴口罩,銀行也只能「柔性勸阻」。

上海銀行則是「超前部署」,早在數周前,總行就已陸續開始在全台各分行櫃檯加裝「透明隔板」,並且配發給一線行員「護目鏡」,上海銀行表示,既然不能強制要求客戶,也只能加強保護自家行員的健康。

全金聯秘書長韓仕賢指出,近日就陸續接到金融機構勞工反映,客戶上門不戴口罩的情形,目前銀行的做法,都是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各項防疫準則進行,但他提醒,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暨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如果從業員在工作的場合染疫,將視為「職業災害」,呼籲主管機關不得不正視。

全金聯今日提出3項防疫建議,呼籲金融主管機關及各同業公會應該聯手合作,避免職災發生。
第1,要求民眾進入金融機構洽辦事務,應戴口罩、量額溫(未超過37.5度),始可進入營業場所,否則不應准許入內;臨櫃等候時,則須保持室內1.5公尺的距離。
2、嚴格進行門禁管制,例如快遞或送餐飲等皆不得上樓或入內,一律請員工至1樓領取。
3、建議營業大廳及櫃檯加裝簡易隔板,加強保護員工與客戶,避免飛沫接觸的情形。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25437)

2020年4月6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 異地辦公染疫比照出差 勞部:僱主有職災補償責任

資料來源:【2020-04-04 蘋果即時新聞】 
異地辦公染疫比照出差 勞部:僱主有職災補償責任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許多企業開始要員工異地辦公,但若因此在外辦公萬一染上武漢肺炎,僱主是否需要負責?勞動部說,雖然僱主對於異地辦公地點的設施、環境無法控制,但若勞工確實是在工作,勞僱雙方又沒有事先約定異地辦公的地點,屆時僱主可能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負擔勞工治療期間的薪資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說,勞工異地辦公,僱主對於該地點的設施、環境無法控制,但勞工若確實是在工作,在工作途中若發生意外甚至染病,不論僱主是否有過失,都仍要支付職災補償費用。

依《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勞工若因工作而染病,請公傷病假期間僱主薪資要照給,另外職災傷病給付、或是職災死亡給付的金額都較高,且勞保死亡給付後與實際薪資的差額,僱主也要負擔。反之若不是因工作染病,不但病假只有半薪,傷病給付跟死亡給付的金額都較低。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說,異地辦公的勞工若染病,僱主需要證明他確實無過失,否則僱主就要負起責任,例如在家辦公的勞工因為家中環境吵雜、易分心等因素,跑到外頭的咖啡廳辦公,若在咖啡廳遭染病,仍會被視為職業災害,僱主需負擔相關責任。

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也說,異地辦公跟出差是一樣的道理,若勞僱雙方沒有約定異地辦公的地點,勞工若在工作時因此染上武漢肺炎,雖然僱主沒有過失,但仍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建議勞僱雙方最好事先約定異地辦公的地點跟範圍, 若雙方有事先約定,勞工要離開該地點辦公又沒有通知僱主,若因此發生職災,勞工就得自行負責。

另外異地辦公的出勤紀錄與加班費部分,勞動部也提醒,僱主可用App、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等方式記載出勤紀錄,企業若有需要讓在家工作的員工加班,勞工可檢附相關證據,要求僱主登載加班時數,僱主也應登載後發給加班費。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200404/1727733/

2020年4月1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 出差感染肺炎 勞部:列入職災

資料來源:【2020-04-01  工商時報】 出差感染肺炎 勞部:列入職災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以來,已出現零星職場內遭同事傳染案例,而且確診案例中,也出現像是機師、空服員、導遊等工作者。勞動部表示,現在只要是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是在職場內遭傳染、因公出國而感染,就屬職災,可領取職災傷病給付,若因病身亡,遺屬還可領到45個月的職災死亡給付。 

據指揮中心每日公布疫情動態發現,不少因工作需求而出國,例如領隊、導遊、機師、以及空服員,另外也有部分勞工因在職場與確診者接觸而染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勞動部將會依照個案的接觸情況來做個案認定。 

勞動保險司科長林煥柏解釋,因公出國而染病,目前是從寬認定職災標準,若是因為在職場接觸確診者而不小心染病,「只要指揮中心疫調有確認出感染源是在職場內」,就可認定為職災。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若因職業因素,可領職業傷病給付,住院的第四天起,給付為平均投保薪資的7成,第二年為5成,最長可領兩年;至於如果因為職業原因、職場染病導致死亡,遺屬則可領到45個月給付。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401000303-260205?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