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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董事長在澳門性侵特助,因事發地不在台灣而不起訴

 
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楊男涉嫌違反利用權勢猥褻罪嫌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嫌,但因事發在澳門地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可見我們的性騷擾防治、不法侵害....有著好大的漏洞!
(此篇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810/1232027.htm)
#職場性騷擾
#不法侵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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