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020-01-30 中時電子報】
職安署訂武漢肺炎指引 雇主準備不夠多口罩最高罰30萬
勞動部職安署今天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指引明定事業單位應置備適當及足夠的口罩,並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如違法最高可依職安法處30萬元罰鍰。
職安署表示,職安法已明定,雇主應採行各項必要安全衛生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近來因武漢肺炎疫情暴發,為促使事業單位加強職場防疫措施,訂定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讓國內業者對於職場防疫相關措施能有所依循,並提醒勞工朋友強化自我防護及相關勞動權益保障事項。
針對雇主部分,該指引要求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職場感染預防訓練、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清潔與定期消毒;置備適當及足夠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指引指出,雇主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對近期曾至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勞工,應採取必要健康追蹤及管理措施。
指引建議,勞工應做好個人自主管理,使用肥皂勤洗手、避免前往疫區旅遊。若出現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請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史及接觸史,並主動告知雇主;如為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宜配戴口罩;如對安全衛生防護規定及權益保障有相關疑慮,可透過手機或市話直接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尋求協助。
職安署強調,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該指引辦理,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事業單位雇主,除配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措施外,並應依指引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同時視疫情嚴重等級、事業規模、活動或服務流程,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
(此篇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130003788-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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