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眾對於在職場上被霸凌、不當對待的議題非常重視,大家都強調零容忍的態度,政府賦予雇主的責任也更重,員工不論是遭受主管、同事、客戶...等對象的恐嚇、威脅、侮辱、暴力攻擊...都要有所作為,並且也涉及現在很夯的ESG(如員工安全健康、人權等)相關議題。
因此,勞動部2025/2/21公告修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裡面不但再強化了雇主"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責任,對於所謂的『調查小組』組成成員的身份也有明確規定(至少要有2名外部專業人員),所有雇主、企業、事業單位、人資部門以及相關部門主管都要詳細閱讀並確實因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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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來看看勞動部官網的公告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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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135012
標題:勞動部公告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
因應近期各界關注職場霸凌防治,為強化雇主預防責任,確保工作者之身心健康,勞動部於114年2月21日公告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 強化不法侵害、職場霸凌及其他名詞定義及態樣說明。
(二) 增訂依企業規模明定調查小組成員組成及外部專家參與調查之期限等處理機制。
(三)附錄表單依企業實務需求更新。
...本指引係提供雇主預防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傷害之安全衛生措施參考;至個案之違法處理(如已遭受傷害、性騷擾或跟蹤騷擾等),依職安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應視個案所涉違反法律(如刑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醫療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就業服務法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等)事實,轉由各該管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所述內容非唯一之方法,事業單位可參照其基本原則建議性作法,並可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發布之指引或優良實務,視其規模與人力配置等資源規劃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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