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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職場霸凌調查逾10年未更新 許銘春允110年度執行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針對職場霸凌議題進行報告,立委質疑勞研所的職場霸凌調查已經是10年前做的調查,應要有現況調查,勞動部長許銘春允諾明年度執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許銘春、衛生福利部針對「如何具體防治職場霸凌及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執行成效」、「如何透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施行,整合並打造無年齡歧視就業環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質詢時指出,勞動部訂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而好的雇主會依法訂定相關規則並提供申訴管道,但勞工如果真的遇到職場霸凌時,勞工是否敢使用預防措施,勞動部是否有做過調查、去了解勞工有多少比例受到職場霸凌?

勞動部官員指出,勞動部勞研所在2010年的安全衛生全國大調查,有針對職場暴力進行普遍調查。

蔣萬安批評,2010年至今已10年,職場暴力已經是近年來國內外非常關注的議題,勞動部不應該只有形式上的預防指引,而是應該去了解真實情況。

蔣萬安舉例,南韓2018年都有對2500名勞工進行調查,有66.3%表示過去5年曾遭到職場霸凌跟騷擾等,日本2016年也調查過,包含2017年增加4成職場霸凌人數等,勞動部是不是可以做一個全面的調查。

許銘春最後允諾,會指示業務單位針對職場霸凌大家關注的事項來做調查,預計明年度執行。

此篇新聞來源:【2020-11-25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11250133.aspx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分享政府資訊>110年第1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補助, 自1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為推動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部受理雇主申請110年第1期經費補助,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歡迎事業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鼓勵雇主提供前開設(措)施,勞動部訂定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補助。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完成後,連續5年可申請托育設施或幼兒教具維護更新,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如果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或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勞動部表示,企業提供員工托兒服務有助於增加對公司的向心力,降低流動率,留住優秀人才。針對職場小型(4人以下)托育需求,109年已新增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雇主得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雇主設置之指定地點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之規定,並納入托兒措施經費補助項目,補助項目包括遊具、玩具、睡眠休息、安全防護、盥洗、備餐用餐等設施及設備。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110年1、2月規劃於北中南地區辦理多場次說明會;另提供免費的專家入場諮詢輔導,歡迎事業單位提出申請。有關說明會資訊及專家諮詢輔導申請辦法,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查詢。

勞動部提醒,有意願申請110年第1次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請於1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上傳後,並以書面列印郵寄至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提出申請。如有疑問,可向洽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洽詢。

(本文網址連結)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6956/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課程與活動〉【2021研討會】企業人資如何因應職場健康安全

2/25台北場的公告事項:


本場活動座位因應防疫考量已減少,請學員報到時配合量體溫、酒精消毒手部、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等不適症狀,請勿出席。同時我們將遵循國內疫情警戒標準,如須調整辦理方式、或是延期,都會即時發email通知學員,並公告於協會網站、FB、Line官方帳號等,敬請學員留意,或來電洽詢(李小姐02-2393-2769、0936-707859),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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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身心健康保護』是雇主應盡的責任,也是人資管理新興的議題,主管機關更是愈來愈嚴格,早已將《職業安全衛生法》列為勞檢重點查核項目,本協會2021年度研討會~邀請大師來座談,協助企業人資快速掌握最實用的重點!

~機會難得,敬請把握~

線上報名表:https://www.surveycake.com/s/20ybK 

聯絡電話:(02)2393-2769、0936-707859 李小姐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上班跌倒安胎2週竟遭解雇 科技公司懷孕歧視判賠

在科技公司上班的高姓女子指控,在公司跌倒就醫才發現她有孕在身,經醫師囑咐需安胎2週,公司竟亂用勞基法將她解雇,全案經新竹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成立懷孕歧視,高女再向新竹地院訴請確認雙方雇傭關係存在以及資方賠償20萬元,法官認定資方剝奪高女人格權、工作權,情節重大,判高女勝訴。

高女說,今年2月10日在工作場所跌倒,就醫後發現自己有孕在身,經醫生評估有先兆性流產,需安胎2週,在家完全臥床休息,雇主知情後非但未體諒,反而歧視孕婦,4 月先是引用勞動基準法業務性質變更而解雇她,5月調解時又說是疫情,並引用勞基法組織縮編作為解雇事由,其實這兩點事由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她既無業務性質變更,又無組織縮編,實則雇主所為就是歧視孕婦,片面拿印好的離職單給她簽,施壓孕婦不法解雇,情節甚為明顯。

全案經新竹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8月審定結果為懷孕歧視成立,認為她於懷孕期間遭受歧視,身心受創且影響生活經濟來源,自可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向雇主請求合理賠償,因此她訴請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雇主應給付20萬元。

法官調查,資方當時解雇人員僅僅係高女1人,可見雇主歧視孕婦,先、後引用不同勞基法條款,兩種不相干又不實在版本作為資方發動終止僱傭關係事由,確有非法解雇情節。

審酌資方剝奪高女人格權、工作權,其情節重大,未能體恤高女平素辛勞及貢獻,且該不利益對待造成高女懷孕期間身心、生活與家計經濟來源深受影響痛苦程度,判賠20萬元,同時確認雙方雇傭關係存在。

此篇新聞來源:【2020-11-18/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4806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愛減肥禁食、吃水煮餐「膽結石上門」3兇手曝...這職業竟然排TOP1

現代人養生怕吃油,只敢吃燙青菜、水煮餐,卻反而招來膽結石!腸胃肝膽科醫師表示,膽結石往往是造成膽囊發炎的兇手,原因包含攝取過多高油脂的食物、久坐不動,甚至超過12小時不進食,都容易使膽汁累積在膽囊中,形成膽結石,其中更有一項「職業」更是門診常見的受害族群!

胃腸肝膽科醫師錢政弘指出,他在門診常常會遇到許多膽結石的患者,多是長時間坐在辦公室工作的上班族,其中又屬「會計」最為常見!這些人多半飲食習慣都不正常,三餐沒有按時吃,此外在工作中極少起身運動,很容易在體內養出「大石頭」。

他提醒,膽汁由肝臟分泌,一半流到膽囊,另一半分泌至十二指腸,若膽囊內充滿結石,無法適時提供膽汁幫助消化食物,食物不好消化,吸收就可能變差。常見造成膽結石的3大原因,包含高油食物吃太多,膽汁中的膽固醇提高,使之沉積在膽囊壁鐘,形成息肉與結石。

另外,久坐族也是高風險族群,每天久坐超過10小時,會造成膽結石發生率上升,由於腸道蠕動變差,使膽鹽的吸收率增加、膽汁中的膽固醇提升,進而產生結石。而喜歡減肥或工作繁忙的人,經常超過12小時不吃飯,使得膽汁無法順利分泌,進一步造成結石。

錢政弘建議,想要預防膽結石,可以多吃高纖食物,幫助腸胃蠕動,另外也可以多攝取維生素C等蔬果,協助膽固醇代謝、膽汁順利排出,而研究也發現,多吃富含Omega-3 的食物,例如魚油、堅果等,可以提高血液中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減少膽結石形成。

他也進一步提醒,雖然不要攝取過多高油脂的食物,但是「滴油不沾」也很容易會招來膽結石!特別是不敢吃肉、只吃燙青菜、水煮餐的民眾,就可能因飲食中缺乏油分,反而會使膽囊缺乏活動,更易形成結石,建議改攝取健康的油脂,如橄欖油、魚油,能幫助膽囊收縮並規律排出膽汁。

此篇新聞來源:【2020-11-14ETtoday新聞雲】

https://health.ettoday.net/news/1853485

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分享職安新聞>雇主安排勞工參訓 職安署籲確認辦訓單位合法性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表示,今年已接獲雙北市查核發現,有單位未經勞動部認可就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違反相關法規,提醒雇主應確認辦訓單位是否為合法。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在會中指出,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部分非營利法人沒有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沒有經勞動部認可,卻逕自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影響事業單位或勞工取得相關結業證書的有效性。

許莉瑩表示,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的非營利法人,辦理法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許莉瑩提到,提供勞工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的雇主責任,建議勞工及事業單位有參加或派員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需求時,應特別注意辦訓單位是否合法。

許莉瑩指出,雇主或勞工如果想查詢鄰近的合格訓練單位都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查詢,也可透過電話洽詢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的教育訓練管理機構。

此篇新聞來源:【2020-11-6/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11060184.aspx

2020年11月4日 星期三

<分享職安新聞>水果、鬆餅當早餐竟會加速老化!避開4NG早餐

早餐對健康的重要性已經成為普遍常識,然而每天一睜開眼睛趕著上班、送小孩上學,剛起床又沒什麼胃口,是否總是速戰速決,隨便買個麵包或是早餐店的三明治和奶茶果腹?其實,早餐的菜單也對健康具有很大的影響,就連假日悠閒享用鬆軟可口的鬆餅、水果都可能加速老化!

小心早餐加速身體老化

1.水果

水果富含維生素C,又可以攝取到酵素和膳食纖維,天然的香甜和飽含水分的口感,對於沒有食慾的早晨來說似乎是不錯的選擇,也有不少人喜歡打成果汁來飲用。

然而檸檬、橘子、柳橙、葡萄柚等等柑橘類水果中含有的補骨脂素(psoralen)具有光敏性,會對紫外線產生敏感反應,刺激黑色素分泌量增加,吃了含有補骨脂素的食物後會提高對紫外線的吸收率,造成斑點、紅腫以及發癢等情形。想選擇水果當早餐時,可吃蘋果、香蕉以及番茄等等補骨脂素含量較少的水果。

2.培根

酥脆又美味的培根,是早餐常出現的食材,然而除了加工醃製的過程加了很多的鹽,煎培根時用了許多的油之外,讓水分蒸發、高溫煎得酥脆的調理方式,也讓培根成為AGEs含量非常高的食品。吃進肚裡的AGEs雖然會分解,卻會有大約7%囤積體內。

3.可頌

剛出爐的可頌咬起來酥脆可口,是飯店自助餐中必備的早餐選項,平時也喜歡在麵包店買好可頌,烤好抹上香氣四溢的奶油享用嗎?其實,可頌也不是健康的早餐選擇,除了AGEs之外,可頌中容易造成血管老化的反式脂肪含量也很高,會導致壞膽固醇增加,動脈硬化風險上升。

特別是再塗上奶油的可頌,就容易吃下過量的反式脂肪。想吃可頌時,避免塗抹奶油,多夾沙拉一起吃會比較健康。

4.鬆餅


近年來台灣開張了各式各樣的日式鬆餅店,在速食店中也能點到鬆餅早餐,沒食慾時也覺得美味的鬆餅,不論大人或小孩都喜歡,然而日本健康專欄作家望月理惠子表示,鬆餅其實是很容易產生老化物質AGEs的食物。

日本營養管理師北川美雪表示,AGEs是蛋白質與糖加熱後產生的物質,會導致腦部老化而引起失智症,隨著AGEs囤積在不同地方,會引起腦梗塞、心肌梗塞、白內障、老花眼、骨質疏鬆等問題,是在身體各處都會產生不良影響的有毒物質。

鬆餅使用了小麥粉、雞蛋、牛奶,再加上砂糖,並使用平底鍋高溫煎煮,用了砂糖而出現烤過的褐色,正是產生了AGEs的證據。

《早餐這樣吃更健康》

粥、大麥牛奶、起司、豆腐、香蕉等食物,屬於碳水化合物、乳製品以及黃豆製品,能夠促進血清素分泌,幫助重整生理時鐘,也有助於維持心情的穩定和安定。


此篇新聞來源:【2020-11-3/早安健康】

https://www.edh.tw/article/13900


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分享政府資訊>勞動部公告: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自即日生效

協會小提醒~

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自民國10373日實施以來,各行各業已全面適用該法規,本法制定的主要目的為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礙於實務上因公司規模、工作性質與災害風險等因素,所以,落實遵法的作為,採用階段性的要求,讓公司得以有充份時間做好有關因應。

依據職安法第2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主管機關公告之日起要公司勞工人數30人以上,即要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職安人員),並依法向主管機關備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職安人員)。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9030&log=detailLog

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不想當「老外」 醫師教你聰明吃隔夜菜

食安意識抬頭,越來越多人不想當「老外」,除了下班後回家自己開伙,也越來越多人中午帶便當上班。問題是「隔夜菜」可能導致大腸癌、危害健康的說法又甚囂塵上,怎麼做才好?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家醫科醫師劉晟昊說,「隔夜菜」並不是真的隔了1夜就會危害健康不能吃,只要掌握起鍋後立刻分裝、降溫,2小時內立刻冷藏在攝氏4度以下,放個34天其實也沒有問題。

劉晟昊說,吃隔夜菜對身體不好,最重要的問題就在細菌孳生上面。而適合細菌生長的溫度就是華氏40140度之間,換算攝氏的「地板」大概在45度間,「天花板」則在6068度之內。籠統一點的說法,就是在攝氏4度到60度之間是比較危險、細菌容易生長的區域。

現在很多人把前一天的晚餐當成次日的午餐,自己做便當上班上學。這樣的作法不是不可以,但一般建議,飯菜煮好後要放到隔天,就要在停止加熱後儘速分裝、冷卻、冷藏,不要等晚餐吃完了才打包、裝盛。

劉晟昊說,這是因為人的口水本身就有細菌,如果等吃完了才裝便當,飯菜都受了污染,更容易腐敗變成有害健康的「隔夜菜」。

其次就是根據前述細菌喜好的生長溫度,通常認為只要一離開加熱超過2個小時,這個食物就不能保存了!等悠哉吃完飯才裝便當,時間上很可能拖了太久,細菌早已開始滋長。

所以不想當「老外」的人,應該在一煮完就立刻把次日要吃的分裝到保鮮盒去,用冰水快速退溫,或在停止加熱半小時後,將之送入冰箱冷藏在攝氏4度以下,這樣就可以放34天都沒有問題。

如果是冷盤食物則不要讓它在常溫下暴露超過2個小時,如果氣溫高達30度的話,則不建議超過1個小時。

劉晟昊說,只要把握前述立刻分裝冷藏的原則,次日再充分加熱到攝氏670度以上,除了可能有點走味,食品安全上就不會有太大問題。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21/自由時報】

https://m.ltn.com.tw/news/health/breakingnews/3327648

〈課程與活動〉2020/12/15週二晚上【人資人員應該知道的職安法規定】

在頻傳的過勞職災、職場暴力、工安意外各種事件中,人資部門究竟扮演怎樣的角色?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後,人資部門要做什麼?您知道嗎?其實它與員工管理可是息息相關,例如:人員招募與任用、工作超時、職場暴力、職災、職安內部組織、員工健檢…等,都與職安法規有關,您不能不重視!

本課程將詳細剖析相關法令重點,提供最佳執行方案,讓人資人員清楚瞭解職安法與人資管理相關的法規,排除違反法令的風險,實施正確預防及危機處理工作,以建立符合安全衛生之工作職場,保障工作者的安全及健康,落實保護勞工權益宗旨,形成勞資和諧的優良企業!

  • 主題:人資人員應該知道的職安法規定
  • 時間:2020/12/15(二)19:00~21:30 共2.5小時
  • 地點:台北市(寄發上課通知時告知)
  • 費用:原價1700元/人(含稅、講義),12/8前繳費可享早鳥優惠價1300元
  • 報名方式:請email報名表至twhspa@gmail.com,並請務必來電確認唷!
  • 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936-707859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 勞保局認定過勞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猝死,勞動部勞保局今天表示,經審議其工時資料,發現陳嘉緯發病前單月工時比正常工時超過100小時、前2至6個月平均也逾80小時,認定符合過勞指引。

以陳嘉緯的單月工時比正常工時超過100小時來看,若以每個月工作22天為例,等於上班日每天平均加班至少4到5小時。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日前猝死,引起是否過勞爭議,新北市政府審查小組日前認定其因公死亡,但是否為過勞,審查小組認為死者家屬已提出申請勞保給付,為勞動部勞保局認定的權限,市府無權認定。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科長紀淑吟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陳嘉緯家屬在9月19日時提出勞保職災死亡給付,勞保局便向新北市政府索取相關資料,包含工時、出差紀錄等,家屬也提供陳嘉緯手機中的行程紀錄給勞保局審議。

紀淑吟指出,勞保局依照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的「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為認定依據,評估被保險人工作負荷情形的認定要件有3點,包含異常的事件、短期工作過重、長期工作過重等。

紀淑吟說,根據相關審議資料,陳嘉緯發病前單月比正常工時超過100小時、發病前2至6個月平均也超過80小時,因此醫生認定陳嘉緯符合過勞指引中的長期工作過重認定要件。

紀淑吟說,根據相關法規,陳嘉緯在民國98年1月1日後才有勞保年資,因此只能申請遺屬年金、加發10個月職災補償金及5個月喪葬津貼。

根據「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過勞」是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俗稱,法令上並沒有「過勞」 一詞,而醫學上認為職業並非直接形成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主要因素,但如果「職業上的工作負荷」是造成腦心血管疾病促發或明顯惡化的原因時,則可認定為職業病。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15/中央社】
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0155005.aspx

 


<分享職安新聞>女秘書遭性騷 判職業災害 違反性平法 新北再罰雇主10萬元

一家上市IC設計公司張姓總經理女秘書,控訴長期遭總經理性騷擾,罹患重度憂鬱症等,公司沒妥善處理,還違法資遣她;法院除了判決解僱無效外,也認定張女因性騷擾而罹患重度憂鬱症,是職業災害,判公司賠償10餘萬;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則審定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另裁處1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曾在2019年底受理,雇主事後雖有處置,但並未依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所訂的程序妥善處理,也未採取有效避免行為人與申訴人單獨相處或不必要再接觸的機制,且未積極針對所有員工辦理性騷擾防治的教育訓練,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處10萬元罰鍰。

受害女員工醫療費用 公司應給補償

新北市府勞動檢查處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於職業災害的定義,泛指勞工在作業活動或其他職業原因所引發的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此案承審法官認為,勞工在職場遭受性騷擾,導致精神疾病,應屬職業災害,可見法官認為勞工在職場遭受性騷擾,是職業上的原因所產生,罹患精神疾病與遭受性騷擾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判決屬於職業災害,此時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勞工醫療費用及工資等補償,否則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14/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5943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領隊染疫病歿 職災給付45月

武漢肺炎疫情席捲全球,至今台灣有527例確診、7人死亡,其中3月29日死亡的第108例是40多歲奧地利、捷克旅行團男領隊,勞動部勞保局近日判定他是因工作而染疫過世,已發給死者家屬勞保職災死亡給付,數額為45個月投保薪資,但詳細金額不透露,是國內首起被認定武漢肺炎職災死亡案例。

據了解,因確診者身分資料保密,勞保局近日才取得相關資料,確認國內武漢肺炎染疫死者中,有1人是因工作感染,因此發給職災死亡給付,也是目前唯一武漢肺炎職災死亡案例。勞保局說,另外也有部分勞工因工作確診,領取職災傷病給付。

根據先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資料,這名染疫死亡的第108例男領隊是在3月5日至14日帶團到奧地利、捷克旅遊,回國後3天發燒,就醫採檢於3月19日確診,3月29日不幸過世。該團另17名團員中也有8人確診。

勞保局說,勞工若因工作染疫死亡,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領取45個月職災死亡給付;治療期間因不能工作而沒有薪水時,第4天起也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70%領取職災傷病給付。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12/蘋果即時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1012/A45UA4KKOBAH3HXKKN3TYQ2NBA/


2020年10月8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康軒女員工遭貼字條批評 勞工局長:已涉霸凌

康軒文教集團疑藉「吹哨者」事件施壓女員工引離職風波,甚至貼字條點名批評,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已涉及霸凌,若查證屬實,可依法要求雇主改善,若不改善可裁罰。

康軒集團董事長李萬吉居家檢疫期間多次違規外出遭重罰新台幣100萬元,公司內部也傳揪出某女員工是「吹哨者」並引發離職風波,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部門業務報告及備詢議程,議員李坤城質疑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昨天勞檢根本是搞錯方向。

李坤城表示,吹哨者是為了公義,但勞檢卻只查資遣費及獎勵金有沒有拿到,方向就是錯誤,老闆下令查吹哨者讓同仁給員工很大壓力才被迫離職。應該朝這方向去追查公司的責任才對。公司內部電梯貼有「若你懂得做人道理,請自重」的批評字條更是霸凌。

陳瑞嘉表示,此事還要多了解一下,昨天去勞檢結果,雙方講法仍是各執一詞,勞檢主要針對勞基法的勞動條件做稽查,霸凌部分和勞基法無關,字條部分已涉及霸凌,若查證屬實,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改善並訂定防霸凌相關措施,若無改善,才予以裁罰。

他表示,如果已經發生霸凌,而發生被迫離職情事,目前勞動法規並無罰則,需循司法途徑解決。若遭霸凌情節符合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情事者,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資遣費。

勞工局表示,女員工9月22日發現電腦遭停權,隔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9月25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以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依勞基法規定於9月26日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勞工局表示,女員工有寫交接清冊,但沒書面離職證明,公司則認定女員工是自行離職,雙方各執一詞,勞工局10月12日下午2時指派調解人召開調解會議,若調解不成,勞工可循司法途徑解決,勞工局將協助勞工申請訴訟裁判費及律師費用補助。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7/中央通訊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10070390.aspx

2020年10月7日 星期三

<分享政府資訊>勞工如遭遇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提供勞保給付外另一層保障。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為補充《勞動基準法》及勞工保險職災給付保障之不足,對職災勞工提供多一層保障,無論職災勞工有無參加勞保,均可依其規定申請相關補助,包含職業疾病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看護補助、家屬補助及器具補助。

勞動部說明,有參加勞保的勞工如遭遇職業災害,經申請勞保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後,可另向職業安全衛生署請領上述6項補助。至於未加勞保的職災勞工,除上述各項補助外,如為受僱勞工,失能程度達第1等級至第10等級或死亡,且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足額補償時,則以勞工保險最低投保薪資計算,扣除雇主已支付之補償金額後,發給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以給予基本保障,並依法對雇主裁處補助金額同額之罰鍰。加保的職災勞工按月領取的生活津貼及補助,最長可發給5年;未加保者,則最長得發給3年。

勞動部統計,近3年已加保勞工各項津貼補助平均每年核發2,400餘人次、金額約為新臺幣(以下同)2億元;未加保職災勞工補助平均每年核發300餘人次、金額約為5,000萬元;總計已提供8,237人次之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相關補助,協助其度過難關。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尋求相關協助。勞動部並設有免付費諮詢服務專線電話:0800-085-151。如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各項補助申請相關問題,可逕洽職安署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電話:02-8995-6666分機8287,網址:https://www.osha.gov.tw <https://www.osha.gov.tw> )。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6/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020年10月6日 星期二

<分享職安新聞>「母性健康保護」模範事業 照顧勞工身心靈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度全國首創舉辦「母性健康保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選拔」活動受到廣大迴響,109年度持續辦理選拔,鼓勵事業單位落實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兼顧女性勞工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今年度模範事業單位由默克先進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聯新國際醫院公司獲選。

勞檢處處長李賢祥表示,本次選拔由桃園知名製藥廠、紡織廠、電子廠、半導體廠及醫院等事業單位競相參選,獲選之「模範事業單位」除母性保護計畫訂定及執行的完整性外,對母性保護期之勞工確實依臨場服務之醫生建議及尊重當事人意願調整適當工作,並留存相關完整記錄以利後續追蹤,相當值得其他事業單位效法。

李賢祥指出,獲選單位積極營造友善職場及提供優渥的福利措施相當值得鼓勵,包含由使用者票選方式,廣納需求及建議優化哺集乳室空間;開辦媽媽社團,辦理分齡親子活動,且開放爸爸一同參與;針對育齡婦女提供不孕症相關諮詢及免費療程等,多元面向照顧母性勞工身心靈健康。

李賢祥強調,本次獲選之「模範事業單位」將於1129日桃園市109年勞工趣味競賽暨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進行公開表揚,未來還將邀請獲獎事業單位辦理講座分享母性健康保護實務,共同提升桃園母性健康保護意識。

此篇新聞來源:【2020-10-5/桃園電子報】

https://tyenews.com/2020/10/86339/

 

2020年9月29日 星期二

<分享職安新聞>職安署擬下修微型企業雇主職安上課時數 未上恐遭罰15萬元

勞動部近日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把現行30人以下事業單位雇主可以受訓21小時做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規定,並擬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未來5人以下微型事業單位雇主只要上6小時課程即可,並擬在6個月後上路,但若未受訓並符合該管理辦法將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依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30人以下事業單位雇主可以由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但必需上過21小時的課程,但實務上許多微型企業發生職災時,才發現雇主惶論上課,甚至對職安法令一無所知。
勞動部職安署綜合規劃組組長許莉瑩表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原本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未滿30人,雇主可以受訓21小時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但在勞檢時時常發現,小型事業單位管理能量不足,可能對安衛訓練一無所知。
許莉瑩說,因此參考日本、韓國針對微型企業雇主實施特別講習的作法,把中低風險的5人微型企業只要受過指定的安全教育訓練即可擔任,目前仍在設計課程中,「初步規劃為6小時」,也會規劃公版的職業安全訓練手冊,提供各界使用,她提及,若勞檢時發現未有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可依職安法要求雇主限期改善,再不改善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此篇新聞來源:【2020-9-26/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26001937-260405?chdtv

2020年9月28日 星期一

<本協會公告>2020中秋節連續假期

各位朋友您好!


社團法人台灣職場健康與安全專業協會2020年的中秋節休假期間為:
10/1()10/4()10/5()正常上班為您服務!

敬祝 中秋佳節愉快!!

社團法人台灣職場健康與安全專業協會   敬


2020年9月26日 星期六

<分享政府資訊>勞動部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勞動部於109年9月24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4條增訂風險較低之第二類及第三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者,雇主或其代理人經指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後,得擔任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配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國際標準ISO 45001及國家標準CNS 45001之發布,修正事業單位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規定。
三、第6條之1第1項之管理績效認可與第12條之7第1項之管理績效評定認可,易生混淆,爰調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制度之執行作法。
四、為防止車輛系營建機械、動力堆高機、乾燥設備、移動式起重機、減壓艙及營建用或載貨升降機等相關作業引起之職業災害,增列相關之自動檢查項目。另增訂自動檢查相關執行紀錄之保存,得以紙本或電子形式為之。
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設置報備流程改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登錄。
此次修正條文,其中第4條係參考國外針對企業雇主實施特別講習之作法,鼓勵微型企業雇主親自接受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助其落實職場安全衛生管理。因需另規劃相關課程與教材,於修正發布6個月後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行,相關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此篇新聞來源:【2020-9-2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https://www.osha.gov.tw/1106/1113/1115/30894/

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

<分享職安新聞>新北工地職災一人死亡 勞檢處勒令暫時停工調查


新北市板橋區一處工地今天上午發生工安意外,一名潘姓女員工從11樓電梯井墜落,送醫急救後死亡。市府勞工局勞檢處出動稽查,初步發現潘婦未使用安全帶,已勒令暫時停工;雇主是否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調查後將移送檢方偵辦。

今天上午840分左右,板橋環河西路4段與華江五路交叉口工地潘姓(60歲)女員工上午驚傳墜落死亡,新北市勞檢處派員檢查,初步調查發現,潘姓員工在離地約51公尺高的電梯井從事物料吊掛作業,卻未使用安全帶,不慎墜落,消防局緊急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急救,最後仍不治死亡。

勞檢處目前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並將協助家屬職災慰助,轉送勞保局提供協助。至於雇主是否涉嫌未提供勞工足夠防護具,導致發生職災死亡,如確認屬實,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移送法辦。

此篇新聞來源:【2020-9-24/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