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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 星期一

<分享職安新聞> 政院審議「​職災保險法」補網 4人以下企業、臨時工共30多萬人強制納保

資料來源:【2020-05-22 蘋果即時新聞】
政院審議「​職災保險法」補網 4人以下企業、臨時工共30多萬人強制納保


總統蔡英文政見之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目前正在行政院審議中。勞動部表示,因財政紀律相關規定而修正草案,若僱主未幫勞工加保,勞工發生職災需領給付時,會由政府從基金中先付給勞工,再要求僱主支付與給付相同金額給基金,形同最高可處近437萬元的處罰。這次修法可增加30多萬名勞工納入保障,總計有1000多萬名勞工都在受惠範圍內。

現行職災保險包含在勞保中,各行業費率不同,每3年精算一次,保費全由僱主支付,目前平均費率為0.21%。但因和勞保掛勾,現行4人以下企業並未強制投保,若發生職災恐無法即時獲得保障。勞動部在2014年曾提出草案,但因故未送進立院審查。

勞動部表示,草案共有6章、109條,未來實施後,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皆強制納保。至於營造工等臨時承接標案的自然人僱主,未來也可到便利商店等處繳費,就能投保。

勞動部說,職災保險與勞保脫鉤後,投保薪資上限也會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另外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改依基本工資投保,目標涵蓋9成的受僱勞工。投保薪資上限提高,代表僱主繳納的每月保費與勞工發生職災後可領取到的給付都會增加。若依平均投保薪資估算,僱主每人每月負擔的職災保費會由66元增加到75元。

未來勞工到職第一天就視為自然加保,若僱主未依法加保,罰鍰由現行處保費4倍,改為處2萬到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若僱主未加保而勞工發生職災申請給付,政府會先發給付給勞工,接著會對僱主祭出行政處分,要求支付相同的金額還給基金。也就是說,若以投保薪資7萬2800元、失能給付最重等級1800天來看,最高會罰僱主436萬8000元。

給付部分,現行職災失能年金是依投保年資、平均投保薪資與失能狀況計算給付,但勞動部認為這樣不利於年資較短者,因此草案取消年資規定。若職災完全失能者,依平均投保薪資的70%發給失能年金;嚴重失能則發給50%,部分失能發給20%。

至於遺屬年金,若是加保期間遭遇職災死亡,會依平均投保薪資50%發給;領取失能年金期間死亡,則是依失能年金發給50%。若不符遺屬年金請領資格,則可改領遺屬一次金。

勞動部官員說,費率部分因目前基金餘額足夠,開辦之初將以目前平均費率0.21%計算保費,不足部分由基金攤提;上路3年後再透過精算調整費率。草案仍在政院審議中,審議通過後就會排入政院院會、送往立院審議。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522/GSIK7RCW6H257KDOCPOLQ2HQ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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