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020-07-08 蘋果日報】
建案工人墜樓亡 遠雄營造賠920萬仍被訴
新北市「遠雄CASA」建案去年發生工安意外,承攬工程的興榮公司一名潘姓員工,於高空作業時失足墜落身亡,檢方調查發現遠雄營造等3家公司4位主管,當時都沒在場監督安全,現場也有防墜網未確實展開等疏失,儘管3家公司已賠償共920萬元,家屬也同意不追究責任,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遠雄營造一年內4度因沒採取防止勞工墜落措施而遭勞動部處分,顯然是一犯再犯,因此仍將4名主管依涉犯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另起訴遠雄營造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起訴指出,遠雄營造在新北市中和區興建「遠雄CASA」建案,其中模板工程項目由易城公司承攬後、轉包興榮公司施做。去年9月間,興榮公司一名潘姓員工在22樓高空作業時,不慎失足墜落,因下方的防墜網遭人捲起未完全張開,潘男身上也沒繫防墜安全帶,他重摔在15樓外牆防墜網上,送醫急救仍因全身多處骨折,導致神經性休克死亡。
檢警調查發現,興榮公司游姓負責人、易城公司簡姓領班、遠雄營造指派到場監工的鄭姓與方姓工程師,當時都不在場。游男4人供稱現場工人常為了工作傳遞物料方便,而將防墜網等安全措施捲起,他們都會要求一次只能捲起一層,且作業完要立刻回復,不知潘男工作位置下方的防墜網何時被捲起的,也沒看過潘男使用安全帶。
但現場工人證稱,工地主管只會提醒他們要戴安全帽,並無任何人要求他們將防墜網掛好,或要他們繫防墜安全帶,且潘男當時工作位置下方的防墜網,已經快一年都沒有如實打開、而且從未有人糾正。
檢方認為案發時游男、簡男、鄭男、方男4人都沒在場監督,也沒要求勞工將防墜網依規定張開,更沒配發安全帶或監督工人使用防墜安全帶,因此將4人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並給4人緩刑。
至於遠雄營造在本件發生前,一年內4度因沒採取防止勞工墜落措施而遭勞動部處分,檢方認為資本額達30億元的遠雄營造顯然是一犯再犯,但因遠雄營造與易城、興榮3家公司已賠償家屬共920萬元,檢方依《職安法》起訴遠雄營造,建請法院量處適當罰金。
(此篇新聞來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8/224HQXRE77DFHO4JZOYOCWMI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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